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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二手房时,消费者应谨慎交纳意向金。日前,省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,建议消费者提防部分房产中介公司的宣传误导,避免落入意向金陷阱。
省消保委近期对杭州多家中介公司进行调查,发现在二手房交易中有关意向金的投诉越来越多。目前,一些中介服务并不规范,消费者有可能因为商家宣传误导等原因,仓促下单,落入意向金陷阱。比如,一些中介公司带消费者看房初期是不收费的,但当消费者对所看房源比较满意有购买意向时,中介往往会以房源紧俏为由劝说消费者签订买房意向书,并要求交纳1-5万元不等的意向金。但此时消费者对房屋状况并未全面了解,甚至没有看到过房屋的三证,这就给纠纷埋下了隐患。
因此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,最好不签所谓的意向金协议,如果要签,也要充分了解房屋状况,不要轻信中介的口头承诺,要特别注意中介口头承诺与协议条款不一致的地方,必要时可要求中介工作人员将口头承诺写下来,作为补充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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